一方不同意也能離婚,可以採用訴訟離婚的方式,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一、法院調解: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案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二、法院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