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起訴離婚孩子怎麼分配?

一、那起訴離婚孩子怎麼分配?

那起訴離婚孩子怎麼分配?

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3、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週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兩週歲到十週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十週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徵求孩子意見。

二、離婚後子女撫養權能否變更?

離婚時法院將子女判給對方,後來狀況發生變化,想自己撫養子女,這在法律上稱爲撫養權的變更。

撫養權變更的方式有兩種:協議和起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因此只要父母雙方都同意變更子女撫養關係,對撫養費如何支付也達成了一致,沒有矛盾和糾紛,就可以了。

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變更就須透過起訴的途徑解決。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法律也明確規定了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下孩子在無法離開母親的,此時儘管有兩個孩子也必須由母親負責承擔撫養權的責任,而父親此時就需要擔負起支付撫養費的責任。

綜上所述,若是離婚之後,孩子的撫養人想要變更撫養權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另一方監護人也同意。且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監護人固定收入的20%~30%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