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離婚後女方戶口分戶怎麼分戶

在我國離婚後女方戶口分戶怎麼分戶

當我們和自己的另一半組成一個完整的家庭以後,一般整個家庭成員都會透過一個戶口本是能夠體現的出來的,而且在戶口本上登記的也有我們的最基本的婚姻資訊。所以大多數的人離婚,當然也要從原來的家庭當中把戶口給分出來,但是,離婚後女方戶口分戶怎麼分戶的這個問題肯定平時也不會有人注意。

一、在我國離婚後女方戶口分戶怎麼分戶?

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你們每人一個戶口本。

2、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你的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裏註銷。

3、帶着戶口遷移證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按照有關規章規定,離婚後的夫妻可以分戶,即把原來的戶口本分成兩個離異後的夫妻各自新辦一本戶口本,或一方遷出另辦一本戶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即可。派出所就會爲女方辦理分戶手續,頒發一本新的以女方爲戶主的《戶口本》,原《戶口本》如果作廢,則同時爲男方辦理一本新的《戶口本》,如果不作廢就在原《戶口本》上女方一頁上加蓋“已遷出”字樣即可。這是說女方戶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戶口本上登記地的情況,如果女方回孃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則可到現居住地派出所申請落戶,申請落戶必須持有離婚證明(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或離婚證)、離婚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本人身份證等,如果符合當地落戶條件即可落戶,由落戶登記的派出所發給《戶口本》。

二、相關規定

(一)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二)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你們每人一個戶口本。

2、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你的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裏註銷。

3、帶着戶口遷移證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4、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5、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覈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三、離婚後孩子的戶口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爲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由此來看,離婚後女方戶口分戶怎麼分戶的這個問題還是比較簡單的,是需要我們攜帶上戶口本到當地的派出所直接去辦理就行了,但是我們需要向公安機關出具離婚的證明,工作人員會根據現有的材料給辦理的,而且小編提醒大家分戶其實很好辦理的,關鍵是大家不要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