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還能追究婚內出軌嗎?

一、離婚後還能追究婚內出軌嗎?

離婚後還能追究婚內出軌嗎?

離婚後不一定能追究婚內出軌行爲,這裏的追究一般是指離婚後是否可以向出軌方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具體是否可以獲得賠償,需要結合以下的法律規定分析: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爲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九十條 夫妻雙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後還能追究婚內重婚構成犯罪的行爲嗎?

離婚後還能追究婚內重婚構成犯罪的行爲,這是由於如果重婚罪構成,只要沒過《刑法》上規定的追訴時效,即使已經離婚了也可以追訴。

相關法律規定:《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3)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如果公民在離婚後才發現配偶在婚姻關係存在期間就已經與他人同居,那麼即使此時雙方已經不存在夫妻關係,沒有出軌的一方也是可以向對方提出獲得損害賠償金的請求的。但若是自己也出軌了,那麼則一般不能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