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自願離婚是男女雙方大家都同意的情況下辦理離婚手續。既然涉及到離婚,當然是要有相應的離婚程序,那麼雙方自願離婚程序是怎樣的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了解。
雙方自願離婚,是指婚姻雙方感情破裂後,透過協商就財產的分割和子女的撫養達成離婚協議。這種情形雙方必須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一)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當事人持有規定的身份證件。
(二)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查驗證件和證明材料;
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
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
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夫妻自願離婚其實就是協議離婚,所以在離婚的過程中,雙方一定要先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和債務承擔等問題協商一致,不然民政部門是不會發給離婚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