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兩歲以內離婚怎麼判的?

一、孩子兩歲以內離婚怎麼判的?

孩子兩歲以內離婚怎麼判的?

孩子兩週歲以內要離婚的,人民法院會判給女方。一般而言,若法院判決准予離婚,則應當對子女的撫養權問題一併判決,這個不用擔心。一般情況下,2週歲以下的子女跟隨女方生活,2週歲以上的子女,父母可協商決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協商不成的,法院會根據最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最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原則的判斷標準

法院在判斷夫妻雙方撫養權糾紛的因素會很多,需要綜合考慮才能做出判斷,所以提供的更多資訊對法院的判斷更有利,比如:

1、配偶是否對子女不管不顧

2、配偶是否有穩定的住房

3、子女更願意與誰生活

舉例來說:

1、雖然雙方都想撫養孩子,但法院會根據子女的年齡段的不同,對孩子由誰來撫養有一定的規定;同時也會考慮雙方情況來對子女隨哪方生活更利於其成長而做出判決。

2、孩子與女方生活時間比較長,在雙方各自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會優先判給女方撫養。

3、孩子與外祖父母生活時間比較長,在雙方各自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會優先判給女方撫養。

綜上所述,有兩個兒子要離婚的話,孩子兩週歲以下的撫養權通常歸母親;兩週歲以上的,離婚男女雙方先協商歸誰撫養,協商不成的,法院就按“最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原則來判,判斷標準包括:是否對子女不管不顧、是否有穩定住房、孩子更願意跟誰生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