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自動離婚 自動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什麼是自動離婚 自動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在我國,就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其實並不存在自動離婚的說法。如果夫妻要解除婚姻關係的話,那麼還是需要按照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才行,否則還是會認定爲合法夫妻。而說到自動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其實一般都是指協議離婚的手續,下文中小編就這方面的內容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是自動離婚?

離婚還分自動與否嗎?按照一般的理解,自動離婚是指發生特定的事情或者經歷特定的時間後婚姻關係自動解除。很多人所理解的自動離婚是,夫妻在一段時間的分居後自動離婚,而不需要向法院起訴離婚或者前往民政局登記離婚。可是,離婚所涉及的不僅僅是解除婚姻關係,還有孩子的撫養權、共同財產的分割等等,如果夫妻自動離婚了,那這些糾紛該怎麼解決呢?

實際上,自動離婚完全是大家對民法典的誤解。結婚的時候需要去民政局登記,那離婚的時候肯定也需要去民政局登記或者去法院起訴。而民法典對分居的規定是說,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可以把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作爲判斷夫妻感情有沒有破裂的依據,並不是說夫妻分居兩年後就可以自動離婚。因此,法律上沒有自動離婚這個概念,實踐中也不存在自動離婚這個事例。自動離婚完全是老百姓對民法典的誤讀。

二、自動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程序:透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

(一)申請。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瞭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三)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係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四)撤銷。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佈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爲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夫妻要想離婚也不是不可以,但此時不會說自動就離婚了,而是需要選擇恰當的方式來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在說到自動離婚需要什麼手續的時候,其實一般都是針對協議方式下的離婚,此時離婚手續相對比較簡單,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也能較快的拿到離婚證,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