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起訴離婚程序是什麼?

一、上海起訴離婚程序是什麼?

上海起訴離婚程序是什麼?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有什麼情況法院應該判以離婚

(1)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2)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4)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准予離婚。

(7)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依據法律規定,在上海起訴離婚的話,流程一般來說,分別是起訴,答辯和開庭審理。不過通常情況下,一審應該不會判決夫妻雙方離婚,畢竟法院還是會針對婚姻關係先進行一下調解。法院會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