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離婚?

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離婚?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由於民事主體之間感情出現裂痕,提起離婚訴訟的案件在各民事訴訟之中,所佔的比例是比較大的,不少的民事主體並不知道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離婚,所以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下列相關資訊,去法院離婚需要準備些什麼呢?

一、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離婚?

離婚一般有兩種形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在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透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夫妻感情破裂並且不能夠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需要去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應爲被告戶口所在地法院,如果戶口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需要去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二、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麼

首先,起訴離婚要這些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覈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其次,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最後,不同的離婚理由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樣,如果僅僅因爲“夫妻感情破裂”提出離婚,法院第一次不會判離。所以,一定要有準確、有力的證據才行。

對於民事主體個人來說,在起訴離婚之前,首先需要書寫訴狀,其次還需要整理其他的相關資料,只有那些能上交齊全相關資料的民事主體,其訴訟請求才會被司法機關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