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如果起訴離婚有什麼費用

在我國如果起訴離婚有什麼費用

如果有意透過訴訟的這種方式解除夫妻婚姻關係的話,要知道訴訟離婚是一個比較耗時耗力的過程,最重要的是相較於協議離婚來說,訴訟離婚過程當中可能需要付出的代價會更多,最起碼在訴訟離婚費用這一方面肯定是要做好心理準備的。因此接下來小編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在我國如果起訴離婚有什麼費用?

在我國如果起訴離婚有什麼費用?

1、法院案件受理費

從2007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爲,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2、律師案件代理費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主要考慮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爲此,各地的律師收費不一。對於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經濟發達地區的律師基本收費,一般在5000元左右。此外,考慮到具體的案件情況,會根據財產標的的大小加收1%-5%的費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對於律師承辦的婚姻、繼承案件,不允許風險代理。

3、財產保全費

離婚案件中,爲防止一方轉移財產,導致判決生效後不便執行,律師一般會建議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也需要交納相應的費用。法院收取財產保全費的標準是: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財產評估費

雙方需要分割的財產究竟價值幾何,這也是離婚雙方有最多爭議的一個問題。對於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價值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並且雙方又無法透過競價來對財產進行評估的,法院會要求原告申請評估。評估機構的選擇,並不是由當事人在市場上隨意挑選,須在法院事先認定的評估機構中選擇。

5、法院執行申請費

在人民法院做出的離婚判決或調解書生效後,並不代表您的離婚花費支出已經到了頭。如果一方當事人對法院的判決或調解結果故意不予執行,這時就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就要收執行申請費。按照規定,這個申請費是由被執行人負擔,申請人在申請執行時不用預交。但若執行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申請費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則由法院決定誰來“埋單”。

離婚訴訟費用主要由敗訴一方承擔。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辦法的規定,訴訟收費的原則規定是原告預交,判決作出後由敗訴者承擔。離婚案件,一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有一個現實的問題大家必須要面對的就是,誰都沒有辦法預料得到在庭審過程當中會遇到什麼事情,比如說在夫妻分割財產的時候,很有可能爲了防止另一方將財產轉移,就需要向法院交財產保全費。分割房產的時候,對不動產進行評估的情況下,就需要交財產評估費,另外最基本的法院的訴訟費用和律師的代理費用,這都是必須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