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集有效的離婚證據?

如何收集有效的離婚證據?

當夫妻感情破裂到無法修復而不得不離婚時,當一方急切想離婚而另一方卻不願意時,對於想離婚一方,最好的辦法就是收集有效的離婚證據,只有這樣才能快速有效的離婚。本站將在本文中介紹如何收集有效的離婚證據。

離婚證據收集目錄

1.書證

2.物證

3.視聽資料

4.證人證言

5.當事人陳述

6.鑑定結論

7.勘驗筆錄

如何收集有效的離婚證據?

㈠證明當事人(原告、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離婚證據

1.證明原告、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或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的證明。

㈡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爲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爲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爲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街道辦、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㈢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這類證據在離婚訴訟中非常重要,可以說,缺少了它們,當事人往往很被動。

銀行存單、股票帳戶等:這類證據跟第一類證據有相似之處:有據可查。但是,這類證據具有自己的特點:對應的權益容易變更、變現。所以,在收集和儲存該類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

㈤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能夠證明一方或雙方具備了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其中,證明一方犯罪是比較容易的;證明家庭暴力、賭博等惡習則非常困難。證明重婚比較容易,但是,證明分居或同居則比較困難。

㈥過錯損害賠償證據:過錯損害賠償的證據類似於法定離婚理由的證據,但是,在實際效力上往往非常脆弱;甚至,有時候,我們想當然的一些“證據”,到了法庭上,法官根本不予理睬。比如,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這些證據可以輔助其他證據)。

只有收集到有效的離婚證據纔能有利於離婚,若是沒有有效的離婚證據,離婚往往會陷入僵局中,且伴隨着各種各樣的麻煩,由此可見到收集有效的離婚證據的重要性。如果大家還有更多關於離婚方面的疑問,歡迎大家向本站事務所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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