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訴訟離婚家人要同去嗎

夫妻訴訟離婚家人要同去嗎
律師解析:夫妻訴訟離婚家人一般不要同去。但若婚姻一方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且其配偶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爲、怠於履行監護職責等行爲,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銷其監護資格,並指定新監護人的,離婚起訴必須有法定代理人出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二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行爲,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銷其監護資格,並依法指定新的監護人;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爲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