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二歲小孩分配給誰撫養?

一、夫妻離婚二歲小孩分配給誰撫養?

夫妻離婚二歲小孩分配給誰撫養?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兩週歲以上的子女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判決,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爭取子女撫養權需要哪些證據?

1、雙方父母基本條件方面的證據

很多時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帶,特別對於學齡前兒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2、雙方基本條件方面的證據

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文化學歷等方面的差距,比如,尤其是思想品質方面,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時非常重要,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證據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爲重要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離婚對於小孩的判決都是會結合孩子的年齡來進行確定,一般孩子在兩週歲以下的都會直接判給女方來撫養,但雙方也是可以協商的,如果男方撫養的話,那麼女方是需要支付撫養費用,所以,案件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