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一方精神經病能離婚嗎

可以的,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爲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如果夫妻一方精神經病能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