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就可以生效嗎?

      大衆熟知的離婚一般存在兩種方法:協議或者起訴離婚。協議離婚可以省去很多的時間,也是大衆普遍選擇的一種方式。但是,協議離婚的話,雙方需要起草一份離婚協議書,很多人都覺得只要是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後,雙方的婚姻關係就會自動的解除。

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就可以生效嗎?

其實,我們需要確認的是該份離婚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離婚的時候,雙方必須簽訂離婚協議書,且離婚協議書上必須含有以下所述的幾點:

      1、協議是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且明確的表達出各自的意願;

      2、明確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共同財產的分割、共同債務、債權的處理以及分配;

      爲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應該明確孩子的探視權,以及一方存在經濟困難的情況,另外一方應該如何幫助以及幫助的期限;

      在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後並且不是婚姻關係已經解除,只有辦理了離婚手續,雙方的婚姻關係才能正式解除;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攜帶以下的材料以及證件: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

      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書;

      3、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

      將上述所說的材料遞交給婚姻登記處之後,審查無誤後,將會給雙方發放離婚證,雙方的婚姻關係即刻解除,離婚協議書纔會生效。

      所以,並不是說簽了離婚協議書就會立刻生效,只有辦理了離婚手續,才能生效。

      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後,沒有能夠及時的辦理離婚手續的話,且一方因爲反悔導致難以和解,另一方非要離婚的話,可以選擇起訴離婚。如果矛盾很大,沒有找專業的律師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