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離婚訴訟律師應具備哪些條件?

福州離婚訴訟律師應具備哪些條件?

近日有人諮詢小編福州離婚訴訟律師應具備哪些條件,小編就這一問題整理髮現我國現行法律目前對訴訟律師有較強的要求,除要有律師執業證外還應具備一整套的律師行爲準則,下面小編就爲大家整理訴訟律師應具備哪些條件。希望大家在遇到相關法律問題時能幫助到大家。

根據我國《律師法》的規定,申請律師執業須附合以下條件 :

《律師法》 第五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透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

(四)品行良好。 實行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前取得的律師資格憑證,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合格證書;

(二)律師協會出具的申請人實習考覈合格的材料;

(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請人的證明。 申請兼職律師執業的,還應當提交所在單位同意申請人兼職從事律師職業的證明。 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予以審查,並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予以審覈,作出是否准予執業的決定。准予執業的,向申請人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不準予執業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第七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一)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

第八條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在法律服務人員緊缺領域從事專業工作滿十五年,具有進階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並具有相應的專業法律知識的人員,申請專職律師執業的,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考覈合格,准予執業。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小編認爲律師作爲司法程序中一個關鍵的人物,國家對律師要求除學歷和技能方面的考覈,更應該對律師的行爲準則和職業道德有着強有力的約束力和懲罰力。如果你還有什麼樣的法律問題也可以電話諮詢本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