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申請協議離婚時要什麼證明材料

軍人申請協議離婚需要下列證明材料
1.軍人一方所在團以上單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一方同意離婚的介紹信。
2.戶口證明。
3.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或者軍官證。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軍人申請協議離婚時要什麼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