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不是必須要有戶口本

是的,因爲我國的民法典規定了離婚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所以,沒有戶口本是否可以離婚還要分情況來說。如果是協議離婚,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時,那麼沒有戶口本是辦不了的,因爲協議離婚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
這時候可以透過兩種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一是申請補辦戶口本;
二是到戶籍部門開具戶籍證明。如果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那麼沒有戶口本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一般來說您只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所以說,沒有戶口本還是可以離婚的。只要透過申請補辦戶口本或者是開具戶籍證明,亦或者是訴訟離婚,都是可以離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是不是必須要有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