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假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法院判定假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律師解析:只要是在民政局登記離婚,領取了合法的離婚證,法律上就認爲是真離婚。透過法院訴訟取得的離婚判決書和離婚調解書也具有同樣的效力。除非有證據離婚證本身就是沒有登記的、僞造的,或者判決書、調解書本身也是僞造的,這纔是假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僞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