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只要雙方簽字就生效了嗎

從法律上來說,離婚協議是一種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簽字摁手印時生效條件並不具備,故而不能生效,只有在條件具備時才能生效。
按照我國民法典和婚姻登記的規定,雙方自願離婚的並對財產和子女撫養達成協議,在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登記後,夫妻關係解除。
因此,這個生效條件就是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完成協議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離婚協議只要雙方簽字就生效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