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老婆要起訴離婚怎麼處理

在我國老婆要起訴離婚怎麼處理

其實導致感情破裂的應該是兩個人都有一部分的責任的,只不過某一個人身上的那些觸犯到原則性的錯誤會被沒有真正參與到當事人婚姻生活當中的某些外來人員無限的放大。並且解除婚姻關係如果能以協商的方式結束的話,沒有人願意起訴離婚的。但是生活當中有一部分的男性朋友可能在自己的老婆起訴離婚以後,非常的擔心在我國老婆要起訴離婚怎麼處理?

一、在我國老婆要起訴離婚怎麼處理?

在夫妻感情不和時,女方有權起訴離婚。但是,夫妻感情沒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話,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所以說,如果男方也是想要離婚,認爲夫妻並無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麼這種情況下,只能建議男方積極應訴。

但是,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的話,那麼就要積極的尋找夫妻間感情並沒有完全破裂的證據。或者是夫妻還有可能生活在一起的證據。亦或者是及時和妻子溝通,喚起妻子對美好過往的回憶。也可以對其曉之以情,動之已理,勸妻子放棄訴訟離婚。這樣也可以避免給孩子的心靈帶來不可磨滅的傷害。

二、訴訟離婚注意事項都有哪些?

1、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根據最高院的舉證規則,一般法院會在立案時,同時給原告一份舉證通知書,上海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舉證期限一般有二種,一是立案後的七日內,二是開庭前。如果是第二種舉證期限,問題就不大了,在開庭前交納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種舉證期限,一定要按時交證據,否則,很可能被對方律師抓住把柄,處於被動。

2、注意與承辦法官聯繫,及時知曉開庭時間。根據民訴法的規定,法院應在開庭三日前,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但是,由於法院開庭的時間,會影響雙方庭外調解的進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顯得尤爲必要。另外,如果對方交納了答辯狀,也可以在第一時間得知,並收閱,這樣可以瞭解對方的心裏動態。

3、不放棄與對方的調解協商。雖然訴至法院,但這不意味着雙方一定“法庭上見”。起訴到法院,在某種程序上講,更能促使雙方認識到客觀事實,更能認真審視自己的離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仍與對方聯繫調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三、離婚案件立案後需要怎麼辦?

在離婚問題上,如果雙方不能協議離婚的,可以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透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方法。向法院起訴的,需要提交起訴狀,然後法院決定是否立案受理。那麼,訴訟離婚立案後的步驟有哪些呢?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訴訟離婚立案後的步驟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2、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3、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4、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如何分割財產以及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最後在文章的結尾處小編還是想要提醒大家一點的就是,生活當中天大的事情降臨到自己的頭上,唯一能夠解決的就是面對。逃避或者躲閃等這些消極的態度,不會對解決當前的事情有任何的好處,因此對於老婆要起訴離婚怎麼處理的這件事情,身爲丈夫,在開庭前,開庭中都還有協商的機會,如果自己的老婆斬釘截鐵的就是要離婚,自己再不願意也終歸是要放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