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時發現重婚怎麼辦?

一、辦理離婚時發現重婚怎麼辦?

辦理離婚時發現重婚怎麼辦?

1、辦理離婚時發現重婚可以先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然後收集能夠證明對方確實犯了重婚罪的證據,只要收集到的證據能證明對方確實重婚了,那麼離婚後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若是證據不足,那麼可以選擇報警。

2、重婚案件屬自訴刑事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執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案件管轄範圍的通知》規定,重婚案件要達到法院受理並不被駁回起訴,必須:

(1)由被害人向法院提出告訴;

(2)有明確被告人、具體訴訟請求和能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

(3)犯罪尚未超過追訴時效期限(對重婚案件來講,《刑法》二百五十八條法定了最高刑是有期徒刑二年,因此這個罪的追訴時效期限就是二年);

(4)被告人不能是下落不明的。所以如果發現的時間距離離婚時間還不到兩年,趕緊去起訴是可以的,如果超過兩年,可能會有困難。

二、常見重婚的情形有哪幾種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若是在辦理離婚手續期間發現配偶存在重婚現象的,那麼可以向對方提出希望獲得賠償金的請求,爲了避免對方不同意支付此筆賠償金,可以在收集到配偶與他人同居的照片、鄰居的證詞等相關證據之後,再提出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