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可能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如果患病的一方能夠證明自己屬於不具備完全行爲能力的人,那麼其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撤銷雙方的離婚協議。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二)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