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打離婚官司要多少錢

一、涉外打離婚官司要多少錢

涉外打離婚官司要多少錢

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一次離婚訴訟可涉及下列費用:

1訴訟費用:到法庭上去打官司,法庭將收取訴訟費用。

法庭訴訟費用按離婚案中所涉財產的總金額收取。取決於結案的方式,如果說是結案調解可減半;如果說簡易程序也可減半;如果簡易程序同時適用於調解結案,則相當於對一半減半。

2律師費:是否有這樣的費用,取決於客戶是否委託律師。如顧客委託律師,則需支付相應法律費用。

律師收費受很多因素的影響,如地域、工作年限、職業能力等等。由於職業律師在某一個細分領域有了更深的研究,可以提供更好的解決方案和法律服務。

假如婚姻家庭糾紛,財產龐大而複雜,不選擇專業的律師,猶如自己明明得了癌症,最後卻去社區醫院找醫生瞧病,結果卻成了一個未知數。

3評估費;

當涉及分割房產時,就可以協商解決房價問題,那麼就不會產生該費用了。

但是,在婚姻關係破裂訴訟中,男女雙方常常持相反觀點。房屋現價如何確定已成爲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法庭將要求一方提出評估申請,法院再委託相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定價。

4公告費;

當另一方下落不明時,法院的法律文書(包括起訴狀副本、傳票、判決書等)不能直接送達對方當事人,此時法院只能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向對方送達。

通告方式:一般在國家級或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表公告,然後向社會徵收公告費。

5.其他成本;

其它如鑑定費、公證費、保全費、保全費、保全費等,除非有證據證明、需要公證的協議等情形,才支付這些費用。

本律師在處理各種案件的日常工作中,深感許多當事人不能透過其他方式解決糾紛和矛盾,迫於無奈而打起官司,訴訟成爲其必要的糾紛解決方式。

離異訴訟的時間成本、精力成本、經濟成本等讓太多當事人陷入“持久戰”離婚訴訟中的“鬥士”。

錢最終要付出代價,許多離婚案實際上是一場經濟實力的較量。

一些當事人出於經濟成本考慮,會選擇一位價格相對較低的綜合性律師,但這類律師並非僅專注於婚姻家庭事務領域,論專業程度,更遠遠不及只關注婚姻家庭案件的律師。

二、涉外婚姻離婚訴訟程序中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處理

如果是處於國內原告一方提出離婚請求時,當出現國外被告一方不同意離婚時,是判決准予離婚還是不準予離婚呢?除非提出離婚的原告當事人存在婚姻法規定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過錯情形外,法院都會准予原告的離婚請求。

因爲分別生活在兩國的婚姻當事人即使只有一方提出離婚,往往是由於長期分居缺乏感情交流和共同生活、以及出國後一方的境遇、生活、工作環境有了巨大的變化所致。如果地域的距離無法拉近,國與國的差距無法消除,在國內的一方又無法共同赴外,離婚將成爲必然。法院早日判決准予離婚,將減少雙方當事人的訟累和精神痛苦,也是給予公民更大的婚姻自由。

一般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起訴的方式,另外一種是協議的方式。如果選擇起訴離婚的話,首先需要繳納訴訟費用,其次如果有聘請律師的話,還需要繳納律師費用。因此而起訴離婚具體所需要的費用,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