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兩地怎麼離婚 分居如何離婚

夫妻分居兩地怎麼離婚 分居如何離婚

即使夫妻在分居兩地的情況下,若需要離婚的話也不一定非得要透過分居的方式離婚。此時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那麼可以選擇協議方式解除婚姻關係。在需要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只要有證據證明夫妻雙方的感情已經完全破裂了的,那最終也是有可能離婚成功,即使此時並不滿足分居離婚的條件要求。

一、夫妻分居兩地怎麼離婚

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

2、如果雙方不同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爲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

二、異地離婚去哪個法院起訴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後,在其現居住地滿一年,則應視其有經常居住地,那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夫妻婚後兩地分居的,可能是因爲工作、學習原因,當然也有可能是雙方感情不和而分居。然而,一般在後一種情況下,纔有可能導致夫妻離婚。這個時候也要滿足分居離婚的條件,那起訴到法院的,最終被判離婚的可能性纔會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