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有二個小孩離婚怎麼判離?

一、雙方有二個小孩離婚怎麼判離?

雙方有二個小孩離婚怎麼判離?

離婚2個孩子的判決是一般兩歲以下直接跟女方。對於兩歲以上八歲以下的孩子,由夫妻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妥善地作出裁決,八歲以上還需尊重孩子的意願來劃分撫養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因此,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選擇跟隨父或母生活應當是一種無條件的權利,不能將其視爲無足輕重的“意見”。

二、離婚之後女方能夠得到補償嗎?

離婚女方一般不能得到賠償。但如果,男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行爲,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如果夫妻雙方離婚了,一般男方是不需要給女方任何賠償的,財產都是平均分配的。但是如果男方有出軌行爲的話,女方可以向男方要求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