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離婚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一、離婚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2021年離婚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離婚申請(初審透過後才受理) 冷靜期(受理後30天) 審查(冷靜期滿後30天內,雙方到民政局申請發給離婚證) 發離婚證

申請時需提交的材料結婚證;符合《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29條至第35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民法典》第1077條,【離婚冷靜期的期限及法律效果】,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協議離婚具體步驟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進行審查,符合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

8、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覈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現階段,增加了離婚冷靜期這一項規定,夫妻在離婚辦理的過程中,需要更加認真的思考雙方的關係,放慢離婚的腳步,這時,夫妻雙方的權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同時規範了離婚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