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離婚官司需應訴狀嗎?

打離婚官司需應訴狀嗎?

離婚官司需應訴狀嗎?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λ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λ、代理權的範Χ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係等。

二、寫明現在的婚姻狀況,以及離婚的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λ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爲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裏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離婚起訴書

原告:林××,女,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金××,男,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金×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萬元給原告(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計);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證。××年××月××日生下兒子金秦。

離婚官司是需要寫訴訟的,因爲在答辯上法官需要聽取原告和被告的相關答辯來將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進行相關分配,以及原告和被告的訴訟要求是哪一方合理,這樣都是需要透過相關答辯來取得結果,所以在離婚法庭上是需要準備訴訟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