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起訴離婚怎麼應對?

老公起訴離婚怎麼應對?

男女雙方兩人在一起生活,誰也沒想到最終會走向離婚這一步,不管是誰的過錯,既然感情已經破裂,就應及時着手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對家庭的影響很大,特別是有子女的家庭,更要照顧到孩子的感受,在這種情況下,夫妻之間的糾紛會更多。那麼,老公起訴離婚怎麼應對?請看下文。

一、老公起訴離婚怎麼應對

在夫妻感情不和時,男方有權起訴離婚。但是,夫妻感情沒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話,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所以說,如果女方也是想要離婚,認爲夫妻並無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麼這種情況下,只能建議女方積極應訴。

但是,如果女方不同意離婚的話,那麼就要積極的尋找夫妻間感情並沒有完全破裂的證據。或者是夫妻還有可能生活在一起的證據。亦或者是及時和老公溝通,喚起老公對美好過往的回憶。也可以對其曉之以情,動之已理,勸老公放棄訴訟離婚。這樣也可以避免給孩子的心靈帶來不可磨滅的傷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男人出軌怎麼離婚

在我國,離婚的方式就只有兩種,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因此男人出軌想要離婚也就只有選擇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能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三大問題達成一致,建議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花費時間短,而且收費低廉。由於是男方出軌,女方在離婚協議書中可要求男方給予精神賠償。

如果夫妻雙方達不成一致,即無法協議離婚,那隻能選擇訴訟離婚了。訴訟離婚相對來說要麻煩得多,它有三個階段:

1、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最主要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男人出軌的證據),法院立案。

2、答辯階段。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如果你們之間確實存在感情問題,存在一些誤會糾紛,你可以先和老公好好談談,化解二人之間的矛盾,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再商量下是否可以協議離婚,或者乾脆不要離婚。如果老公還是堅持要起訴,那你也要積極應對,配合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