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的人可以收養孩子嗎

單身的人可以收養孩子嗎
根據《收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相關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週歲;
5.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
民政局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的程序是:
國內公民收養子女,辦理收養登記的程序和所需提供的材料按照《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執行。根據收養的對象的不同,如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棄嬰、兒童和孤兒,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等,提交的證明材料也有所區別。
根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有關規定,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條
辦理收養登記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週歲;
5.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