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盡子女撫養義務子女可以拒絕贍養嗎

父母未盡子女撫養義務子女可以拒絕贍養嗎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父母對子女不盡撫養義務。當然,主要是以離婚後的父或母,對不直接撫養的子女不盡撫養義務的居多。導致拒絕撫養的原因多種多樣,但往往是因爲父母賭氣或離婚所致。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1)、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爲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扶助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
(2)、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是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職責。
(3)、子女作爲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
(4)、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都應該予以贍養。對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應該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
那麼,父母未盡子女撫養義務,子女可以拒絕贍養嗎?
答案應該是肯定的:不可以。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緣關係是不可以改變的。作爲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能因爲父母沒有盡撫養義務而拒絕贍養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