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對老人的贍養標準是什麼

兒女對老人的贍養標準是什麼

一、兒女對老人的贍養標準是什麼

贍養標準根據《民法典》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構成上述關係的贍養、撫養義務人,應依法承擔贍養或撫養責任,若被贍養人或撫養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贍養或撫養義務人應承擔的贍養或撫養費按以下方法計算:

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爲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六)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二、哪些人是老年人法定的贍養人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贍養人。“

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根據《民法典》和《民法典》規定,凡有贍養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負有贍養父母之責。

這種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養子女和養父母、繼子女和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或繼母之間。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贍養的義務。女兒出嫁後,一方面繼續負有贍養自己父母的責任,一方面又要協助丈夫贍養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在父母年老的時候,也就是子女應該盡孝的時候了。此時成年且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就應該切實履行自己的贍養義務,不管是實際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也好,支付給老人一定數額的贍養費也罷,這些都是履行贍養義務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