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收養的條件都有哪些?

進行隔代收養也是我國法律所允許的,此時當事人之間建立的就是養祖父母孫子女關係,其實與我們常見的養父母子女關係是差不多的。與此同時,建立隔代收養也有一定的條件需要滿足,那具體隔代收養的條件都有哪些?我們一起和本站小編在下文中進行。

隔代收養的條件都有哪些?

一、隔代收養的條件都有哪些

收養人收養他人爲孫子女,確已形成養祖父毌與養孫子女關係的,應予承認。解決收養糾紛或有關權益糾紛時,可依照關於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有關規定,合情合理地處理。

司法實踐中通常把這種收養養孫的行爲稱爲隔代收養。根據近年來的司法解釋,上述規定仍可適用。也就是說,這種養孫子女(被收養人)與養祖父母(收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父母子女權利義務的規定,而不適用祖孫關係的規定。不過,按照這一規定的本意,收養養孫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年齡必須確實相差至少40週歲以上,或者在原有的親屬關係中爲隔代輩份的。

2、收養養孫的行爲各方面均符合收養的法定條件,且辦理了合法的收養手續,只是收養協議或登記的稱謂不同而已。

3、必須是收養人(包括收養人夫妻雙方)本人直接收養,而不是爲收養人的子女代爲收養。特別是有些夫妻爲失去民事行爲能力的患精神病的子女在上老時有照料生活而收養養孫,這樣容易損害被收養人的利益,應當禁止其代爲收養。不過,如果確實收養人自己收養並有能力撫養養孫到成年,只是名義上讓養孫稱收養人的子女爲父母的,則不應禁止。因爲在大多數情況下它可以構成一個代際完整的家庭,而且可以減輕社會負擔。

二、親屬間收養應該滿足什麼條件?

親屬間的收養,感情基礎相對牢固,並可進一步穩定雙方的家庭關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對親屬間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規定的條件:

1、被收養人可以不受不滿14週歲的限制,即被收養人可以超過14週歲,也可以是成年人。

2、作爲送養人的生父母即使沒有撫養子女的困難,也可以將子女送養;即使被收養人不屬於生父母沒有能力撫養的子女,也可以被送養。

3、無配偶的男性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女兒時,可以不受年齡相差40週歲以上的限制。

4、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條  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條第三項、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三項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條規定的限制。

華僑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限制。

綜上看來,在進行隔代收養的條件裏,當事人需要滿足的條件與普通收養需要滿足的條件不同。小編提醒,對於收養當事人雙方年齡差至少要求在40歲以上。除此之外,也是必須要辦理具體的收養登記或收養公證的,否則的話建立的收養關係就是不合法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