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的概念

收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指收下別人的兒女作爲自己的兒女來撫養。由於收養會將本無真實血緣聯絡之人間,擬製具有親子關係,因此收養者與被收養者間又稱爲法定血親或擬製血親。收養者稱爲養父或養母,被收養者則稱爲養子或養女;被收養者之生父母稱爲本生父母,而對本生父母而言,被收養者稱爲出養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收養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