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父母贍養費2021年新規定是什麼?

意外死亡父母贍養費2021年新規定是什麼?

一、意外死亡父母贍養費新規定是什麼?

(一)老年人的基本贍養費,可以設各地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及各地低保補助爲上、下限,結合贍養人收入20%左右的比例進行計算。如該數額高於或低於上、下限的,則以上限或下限確定爲贍養費標準。

(二)老年人生病發生的醫療費,除保險理賠外,其餘費用應按醫療部門的票據額計入贍養費中;

(三)因生病或年老體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無法照料的,應將護理費用計算在贍養費內,而這一費用將根據有關養老機構證明或當地一般僱傭人員標準計算;

對前述(四)、(五)、(六)項贍養內容亦應以相應支出發票爲據計算贍養費用。當然無論是贍養費的給付內容還是其計算標準都是相對而言,並非絕對。在確定贍養費給付內容及計算標準時既要考慮權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慮義務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護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綜合平衡各方利益。

二、贍養費的計算是什麼?

首先計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爲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三、什麼情況下,必須給老人贍養費?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沒有經濟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維持生活的,也應當承擔贍養義務。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處分權。

2、不能以父母不撫養自己而推脫贍養責任,父母因爲生活困難、犯罪或其他客觀條件確實不能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在該子女成年獨立後,如父母符合被贍養的要件的,子女仍應當盡贍養扶助義務。

3、父母取消子女對財產的繼承權的,子女仍有贍養義務。

4、子女不能透過聲明放棄財產繼承而不承擔贍養義務,子女放棄繼承權的行爲有效,但是不承擔贍養義務的行爲無效。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絕贍養老人。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於贍養老人的一些方面規定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實際上已經成年的子女對於老年人來說是有贍養的義務的,如果沒有履行贍養義務,可以透過法律訴訟的方式來解決,要求支付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