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什麼部門認定?

一、事實婚姻什麼部門認定?

事實婚姻什麼部門認定?

事實婚姻由法院來進行認定,事實婚姻主要指的就是雙方當事人在一起,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的生活,所以導致雙方當事人是具有事實上的婚姻,但目前爲止我們國家不承認這種事實婚姻的效力。

1、對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或違背結婚禁止條件的結婚,不承認其效力,按無效婚姻處理。

2、一切事實婚姻,不論是形式要件還是實質要件欠缺,都按婚姻處理。

3、登記結婚,領取結婚,是確立夫妻關係的唯一標誌,是法律規定的,具有強制性。

重婚有法律重婚與事實重婚兩種。

1、法律重婚: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二、重婚罪的犯罪事實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編》(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離婚後,始得再行結婚。亦應按重婚論處。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無效的原因,在刑事上應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責任。按照中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均須按重婚罪予以制裁。

夫妻在我們國家是由婚姻法來進行歸咎的,當然必須要保持對夫妻的忠誠的義務,如果說其中一方出軌甚至是明明有配偶,但是和他人在一起,共同的以夫妻的名義讓周圍的人都誤以爲是夫妻關係的,那麼很有可能構成刑法中重婚罪來進行懲處。在當代的社會,已經有了合法的配偶,就不能夠再和他神結婚,否則就是數學

現實生活中,夫妻關係的成立必須是按照法律當中規定來進行登記,只有經過民政部門頒發相關的證件,才能夠確定具有夫妻關係。目前法律當中並不存在事實婚姻,所以長時間同居在一起,也不會導致婚姻關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