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有重婚該怎麼處理?

一、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有重婚該怎麼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有重婚該怎麼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有重婚的處理方式是可以透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要求對方進行離婚損害賠償。也可以進行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刑事責任。

(1)重婚的民事後果。重婚將產生下列三項民事後果:①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規定的婚姻無效制度中,重婚罪是無效的原因之一;②重婚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③在離婚時,重婚是無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的理由之一。

(2)重婚的刑事責任。《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應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不知對方已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不構成重婚罪,僅承擔重婚的民事責任。《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的形式有哪些?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事實重婚還因時間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表現形式:如,先登記婚後事實婚,即與原配偶登記結婚,後又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而重婚。先事實婚後登記婚,1994年2月1日之前,與原配偶未登記而卻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1994年2月1日之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兩個事實婚,1994年2月1日之前,與原配偶未登記而卻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1994年2月1日之後,又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而重婚。

目前,由於我國法律對事實婚姻存有爭議,因此,事實婚姻的認定在各地區各法院也有不同,但法律重婚卻是非常確定的。即只要是已婚者與他人重新登記結婚的,則就屬於重婚。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發現自己的配偶存在着重婚的這種狀況的話,想要解除婚姻關係,那麼完全是可以的,一般情況下到法院來進行訴訟,離婚法院都會予以支援。並且同時還可以要求離婚損害的賠償,可以獲得一大筆經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