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辦理重婚罪案件可以嗎?

公安機關辦理重婚罪案件可以嗎?

一、公安機關辦理重婚罪案件可以嗎?

是可以的;

按相關法律規定,對重婚的,既可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自訴,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二、重婚罪的犯罪類型有哪些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追訴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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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87條規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刑法258條: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訴時效爲五年。另須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訴時效的確定上,應注意第八十九條的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

刑法關於追訴時效,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爲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②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 年;

③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④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中國刑法還規定,在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綜合上面所說的,重婚罪的產生就是會讓另一方受到嚴重的傷害,而對於受害者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來進行報案,對於執法人員也應該要合理的立案偵查一,只要條件一旦構成,對於重婚者必定就會承擔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是違法者該受到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