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同居的身份分割財產嗎?

不能以同居的身份分割財產嗎?

隨着整個社會越來越趨向於開放化,現在很多男女在談戀愛處朋友的時候就會同居在一起,雖然沒有實質的婚姻關係,但是卻也是像正常夫妻一樣的生活在一起,這種同居關係沒有婚姻關係穩定,也會引起不少的法律糾紛,那麼,不能以同居的身份分割財產嗎?

同居雙方的感情發生了變化,這些財產如何分配便成爲十分刺手的問題。而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並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雖然按共同共有財產處理,但並非適用婚姻法的規定來處理,而是原則上按照等分原則,並應結合各方對財產的貢獻大小來分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2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雙方在同居期購置的房屋及裝修、傢俱等財產應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因同居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雙方沒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關係,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就不能適用婚姻法的規定處理,而是應適用《民法通則》等法律有關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0條“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的規定,對沒有協議約定的,應當等分原則處理,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綜上,關於非法同居法律關係處理應有別於婚姻法,但又不能脫離婚姻法的基本原則,財產處理上筆者傾向於屬於共同財產,依法均分爲宜。

以上就是“不能以同居的身份分割財產嗎?”的具體回答。同居畢竟不是結婚,期間存在着很多的不確定性,所以很可能因爲一點糾紛和矛盾就導致兩個人分手,那麼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就是矛盾產生的焦點,因此引發的悲劇也不佔少數,所以,小編建議謹慎考慮自己婚前的相關行爲是否得當,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