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廣東省晚婚晚育假的規定是什麼?

2021廣東省晚婚晚育假的規定是什麼?

伴隨着我國社會風氣的變化,和我國計劃生育政策額實行,我國古代的早婚觀念已經得不到大衆的追隨了,越來越多的人透過自己的努力想在事業上更上一層樓,但也正因爲這樣,很多人埋頭在事業的奮鬥當中,而延遲了對婚姻大事考慮,也就造成很多青年是晚婚晚育的,接下來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有關廣東省晚婚晚育假的規定的相關知識。

一、廣東省晚婚晚育產假國家規定:晚婚假

根據《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晚婚假期取消了。

二、廣東省晚婚晚育產假國家規定:晚育假

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即以上結婚爲晚婚,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爲晚育。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礎上,晚婚假可延長至10到30天不等;晚育假則是在原有的98天產假基礎上延長。

2020廣東省晚婚晚育產假國家規定:產假

1、基本產假90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30天;

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

4、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5、自願生育獨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職工產假期滿上班,應允許有一至兩週的適應時間,使其逐漸恢復原勞動定額。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後,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辦理。

從升溫我們可以得知,隨着社會人口結構和社會風氣的變化,廣東省在2015年已經取消了晚婚假這一說法,但我國一直鼓勵晚婚晚育,對於晚育假還是還是保留了的,晚育假體現了對被事業耽誤生育的女性的一絲照顧和關懷,是我國的一項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