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的孩子有繼承權嗎,養子女與親生子女權利一樣嗎?

收養的孩子有繼承權嗎,養子女與親生子女權利一樣嗎?

收養孩子的,需要滿足法定的條件,同時辦理相應的收養手續,這樣收養關係纔會合法。此時對於被收養的孩子,其是否能享有一定的繼承權呢?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做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養子女與親生子女權利一樣嗎

養子女就是指被人收養的子女。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因收養行爲而產生。同時,養子女和自己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也因收養行爲而消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養子女和養父母之間的關係相當於因爲收養關係而成立的擬製的父母子女關係,即養子女和養父母之間和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是一樣的。養子女與親生子女的權利義務是一樣的。

二、收養的孩子有繼承權嗎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收養關係成立收養人和被收養人都有繼承權,再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應到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然後帶着公證書去辦理財產轉移手續。有遺囑但立遺囑人生前並未辦理遺囑公證的應到法院辦理。

有遺囑公證書的遺囑繼承人可帶着遺囑公證書和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到所在地的房管局直接辦理過戶。至於遺產的分配可由繼承人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的也可請求法院的支援。

建立收養關係後,養子女也是與親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義務的,此時要是養父母去世的話,收養的子女也是可以繼承其遺產的。以上是小編對“收養的孩子有繼承權嗎”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如果對於繼承還有其他問題,您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向相關的專業律師尋求更精準的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