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的遺囑具有法律效力,不滿足下列條件的遺囑則不具有法律效力:1、立遺囑人須有立遺囑能力。2、遺囑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爲遺囑人的個人財產。5、遺囑是必須具有法定形式。遺囑形式有公證遺囑、口頭遺囑、以錄音方式所作的遺囑和書面遺囑。【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