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開始實行居住證辦理而取消暫住證辦理的,公民暫住證到期一般無法繼續續辦,需要重新辦理新的居住證纔可以使用。居住證辦理,需要本人帶上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申請辦理的。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註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