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生前怎麼立遺囑

一、二婚夫妻生前怎麼立遺囑

二婚夫妻生前怎麼立遺囑

夫妻立遺囑財產需要按照遺囑分配,夫妻一方立遺囑,夫妻的共同財產,自己只有一半的處置權!可以註明,自己死後自己與愛人的共同財產中,應屬於自己的部分,由某某人來繼承就行!也就是說涉及財產的遺囑,立遺囑者,只能將自己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以書面形式囑咐留予某人繼承。如果遺囑涉及的財產並其本人所有,那立下的《遺囑》會得不到法律的支援。

二、立遺囑的形式有哪些

1、立遺囑的形式一: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2、立遺囑的形式二: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3、立遺囑的形式三: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託他人代爲書寫的遺囑。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第3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立遺囑的形式四: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製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爲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製假遺囑弊端的發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第4項明確規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可以採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製作完畢後,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並由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5、立遺囑的形式五:口頭遺囑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第5項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由於口頭遺囑有易於被篡改和僞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後無法查證的缺點,所以《民法典》對口頭遺囑作了以上限制性規定。

雖然立遺囑的形式有很多種,但是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是建議代書遺囑。最好是找律師進行代書,因爲遺囑有法定的格式,如果不符合法定格式就是無效的,所以讓律師代書是最好的辦法,代書遺囑之後再做公證法律效力更強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