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了可以再轉繼承嗎?

一、代位繼承了可以再轉繼承嗎?

代位繼承了可以再轉繼承嗎?

轉繼承和代位繼承都是因繼承人死亡無權行使繼承權而發生的、由繼承人的繼承人行使被繼承人的財產繼承,《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於遺產分割前死亡,並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因此代位繼承了是可以再轉繼承的。

二、轉繼承的條件

1、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割前死亡。

2、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

在具備轉繼承的條件,適用轉繼承時,轉繼承人繼承被轉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在法定繼承中,轉繼承人應繼承的爲被繼承人的應繼份額;若被轉繼承爲遺囑繼承人,則其依合法遺囑應繼承的遺產由轉繼承人承受。

三、轉繼承的特點

1、性質和效力上,轉繼承是在繼承開始,繼承人直接繼承後,又轉由轉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實質上是就被繼承人的遺產連續發生的兩次繼承。轉繼承人享有的實際上是分割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而不是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遺產繼承權,轉繼承人行使的只是對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權(被轉繼承人取得遺產份額構成其遺產),而不是對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權。

2、發生的時間和成立條件上,轉繼承發生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並且可因任何一繼承人的死亡而發生,任何一個繼承人都可成爲被轉繼承人。

3、主體方面,轉繼承人是被轉繼承人死亡時生存的所有法定繼承人,被轉繼承人可以是被繼承人的任一繼承人。被轉繼承人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由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轉繼承;沒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則可由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轉繼承。

4、適用範圍方面,轉繼承可以發生在法定繼承中,也可以發生在遺囑繼承中。例如,遺囑中指定的遺囑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未表示放棄繼承權,但在未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此時該遺囑繼承人依照遺囑應得到的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這也就發生轉繼承。不僅在遺囑繼承中會發生轉繼承,並且在遺贈中也會發生受遺贈人於繼承開始後在法定時間內明確表示接受遺贈但在未實際接受遺贈財產時死亡,該受遺贈人的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該受遺贈人應受領的遺贈財產。

代位繼承了再進行轉繼承是可以操作的,前提是被繼承人死後還沒有開始分割遺產,繼承人就去世了,也就是繼承人並沒有說不繼承遺產,因爲死亡也還沒有來得及繼承該得的遺產,那麼可以由其他的繼承人或者是直系血親轉繼承這部分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