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父母遺囑沒有公證嗎?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遺囑沒有公證嗎?

一、根據法律規定父母遺囑沒有公證嗎?

根據繼承法法律規定父母遺囑是有公證的,《繼承法》對遺囑繼承和遺贈規定如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二、哪些情況下遺囑不生效?

遺囑的不生效,是指於遺囑人死亡時,其所立遺囑雖然不違法,但卻不發生法律效力,即不能執行。遺囑的不生效與遺囑的無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處。兩者的根本區別在於:遺囑的無效是因遺囑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不能發生效力,遺囑的不生效則並非因遺囑違法。二者的相似之處在於:被繼承人的遺囑不能執行,遺囑所涉及的財產應按法定繼承辦理。

遺囑無效,是指遺囑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發生法律效力。遺囑只要不符合遺囑有效條件之一,就是不應發生法律後果的無效遺囑。但繼承法特別強調下述幾種遺囑無效:

無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屬於無遺囑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遺囑處分其財產的資格。因此,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是無效的。無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即使於死亡之前已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時所立的遺囑也仍是無效的,而不能隨其具有了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而有效。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於設立遺囑後被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其原設立的遺囑仍可有效,但其對原設立遺囑變更或撤回的,遺囑的變更或撤回無效。

父母所立下的遺囑,對於日後發生繼承將會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因爲除了法定繼承,應當由遺囑繼承優先進行,而且我們國家的遺囑公證制度非常的完善在進行遺囑公證之後,基本上遺囑都不會存在問題,也應當按照這個內容來繼續的分配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