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山林可不可以繼承

對於承包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於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屬於個人財產,其是以戶爲單位進行承包的,部分家庭成員的死亡對戶的存在沒有影響,因此此時不發生任何繼承問題,由其他家庭成員繼續承包經營即可。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承包的山林可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