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見證人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沒有見證人的遺囑有法律效力

沒有見證人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按實際情況,如果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即使沒有見證人,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立的遺囑需要見證人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沒有見證人或者見證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遺囑無效。?根據我國《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規定,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爲能力人、限制行爲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爲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僞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在遺囑書寫格式正規、遺囑人自願明白的立遺囑,財產處理也很妥當等條件下,遺囑已經符合相關法律的各項條款,那麼沒有見證人也會具有法律效力。對於一些特殊情況,如代書遺囑,口頭遺囑,法律說明要有見證人的,見證人就不可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