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死亡繼女能繼承遺產嗎?

繼父死亡繼女能繼承遺產嗎?

孩子享有父母財產繼承權,父母與子女之間進行財產的繼承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如今除了親身父母子女關係外,社會上還有再婚家庭的繼子女的繼承問題,那麼二次婚姻家庭繼子有繼承權嗎?

繼子女,是指妻與前夫或夫與前妻所生的子女。繼子女與繼父母的關係,是因爲父母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或者父母離婚後一方或雙方再婚,子女與父親或母親的再婚配偶共同生活而形成的。繼父或繼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與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同。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法定繼承人分爲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爲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法同時規定,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由此可知,繼子女是有繼承權的,但前提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撫養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權利一般屬於一種身份權利,需要具備一定身份關係纔可以依法享有,通常是親身父母子女關係,但是對於一些收養關係,繼子女等,如果存在有效的撫養關係也可以根據法律規定依法繼承,也屬於第一順位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