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證遺失公證遺囑有效嗎?

產證遺失公證遺囑有效嗎?

一、產證遺失公證遺囑有效嗎?

無效,應當首先辦理產權證,後期再進行遺囑公證,公證遺囑是依公證方式而設立的遺囑。是證據力較強的一種遺囑形式,爲多數國家立法所採用。中國民法典將公證遺囑列爲5種形式之首,在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第1款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辦理公證遺囑須由遺囑人親自到公證機關口述或書寫遺囑,公證人員要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認真審査,在確認其有效性後,由公證員出具《遺囑公證書》。經公證的遺囑由公證員和遺囑人簽名並加蓋公證機關公章,製成一式兩份,分別由公證機關和遺囑人儲存。公證遺囑的變更和撤銷也須經過公證機關。同一繼承有幾個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同時存在時,以公證遺囑爲準。

二、 公證遺囑的注意事項

所謂公證遺囑,是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爲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1、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辦。

2、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3、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併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的,爲受遺贈人。則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後二月內來本處辦理接受遺贈的聲明書公證。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遺囑有效則應當按照遺囑中的條款來對遺產進行處分,但產權證遺失的情況下,則無法對產權進行遺產分割,必須在辦理好相關證件後進行處理,而後沒有產權證的話,也是無法進行公證遺囑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